河北地质大学
关于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公示
根据河北省发改委、财政厅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价行费[2018]93号)、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冀教财[2021]17号)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、教育厅印发的《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冀发改公价[2022]210号)文件精神,经过成本测算,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经2022年5月31日学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,调整成人学历教育学费。学费标准调整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,学费收取实行“老生老办法、新生新办法”。
河北地质大学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调整方案如下:
函授 经管文法类:1800元/年•生
理工类:1900元/年•生
2022年 6月6日